各院系:
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尤其针对本科一年级这一学生成长成材的关键起步期,充分发挥本科一年级的牵引导向作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7号),决定开展2024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1.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2.自强奋进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3.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4.社会公益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参评学期,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参评具体条件
各院系参照《华中科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7号)中相关奖学金评选条件制定评选细则。
四、评选比例
各项奖学金奖励比例不超过当学年该院(系)2023级本科生总人数的10%。
五、评选程序
本科生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与组织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 4月7日-4月24日,各院系制定院系评选细则公布给一年级本科生,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由学生本人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
2. 4月24日前,各院(系)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依学生申报、集体初审后确定初评名单。经院(系)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 4月30日中午12点前,各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将《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拟获评名单》(加盖院系公章)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纸质档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501,电子档报送至1512028972@qq.com。
4. 5月1日-5月9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各院系上报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后报学校审批。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评选过程中,请院系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确保将评选通知、公示名单等告知给每位参评学生,如因院系通知、审核、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引发漏报、错报等问题,由院系负责。
2.已完成转专业的学生返回原院系参与奖学金评选。
3.参评学生每人限报2项奖学金。
4.各院系要结合当前形势,以评选奖学金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一年级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党和国家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5.如有疑问,请咨询任文汉027-87544567。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XX学院2024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拟获评名单(参考模板)
2.《华中科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7号)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