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要求,通过实践锻炼提升学生的社会化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实践中体悟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伟力,实现理论塑人与实践育人同频共振,促进高质量就业,现面向全校选拔有志于从事基层实践锻炼的优秀学生参加本次政务见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探寻“中国之治”的实践密码
二、实践时间
2023年暑期7-8月,实践时间一般为4-6周
三、见习岗位
组建“中国之治”暑期政务见习团,整合“星青年”工程、青马学校政务见习、“喻竹计划”、博士生服务团等职能部门组织的项目和“筑梦基层团”“逐光计划”等部分院系组织的项目,选拔优秀学生在中央国家机关、省市和县区党政部门、产业园区、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单位开展政务实践。
四、选拔对象和要求
华中科技大学全体在校学生(含本、硕、博,不限年级)
相关报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表现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等优先。
2.具有较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无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3.具有优秀的学业和综合表现,无考试不及格情况,能够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4.有丰富的党团班、青马班、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有较强的分析问题、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优良的个人作风,坚持“公道正派、青春健康、简约阳光”,艰苦朴素、吃苦耐劳、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在青年学生中认可度较高。
6.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够全程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见习和调研任务,有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基层一线单位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作的意向。
五、选派方式
根据个人意愿进行报名,经辅导员同意(研究生还须导师同意),院系团委审核,院系党委把关后统一推荐报送,由校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统一选拔并派遣至各实践地点,各院系基层服务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暑期政务见习工作组的统筹下自行选派。
六、实践内容
通过开展暑期政务见习工作,让更多的青年学子在实践中更加深入学习中国式现代化,深入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探索“中国之治”实践密码并深刻体悟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政务见习。承担实习岗位相应职责任务,熟悉岗位工作情况和工作流程,参与实习单位具体业务工作和集体活动,与实习单位年轻干部和基层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在实习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积累政务工作经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引导青年厚植基层情怀,增强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开展社会服务。围绕群众各类实际需求,立足服务岗位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工作,聚力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力求为人民办实事、解决真问题,在为人民服务中不断提高社会化能力和综合素质。
3.开展专题调研。政务见习期间,可围绕“基层治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主题,结合岗位需要、学科专业特长等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找寻分析堵点问题,研究提出思路对策,形成资政建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七、工作安排
1.学生申报、笔试初筛(6月初)。各院系应积极组织动员学生申报并择优推荐(不设推荐名额限制),学工部、校团委将统一组织笔试,通过笔试者具备参与学校暑期政务见习的基本资格;前期报名参与“喻竹计划”实践项目选拔者无需再重复报名。
2.面试考察、岗位匹配。(6月中下旬)。根据各单位见习岗位要求,开展岗位匹配;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目开展面试考察,明确见习岗位,完成实践团队组建。
3.岗前专题培训(6月底)。对全体见习学生开展行前教育,着重培训政治素养、基础政务能力、综合应急能力、社会调研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4.开展实习实践(7月-8月)。跟各见习单位对接,组织学生集中报到。学生到岗进行政务见习、社会服务、专题调研等实践工作。
5.总结评价(8月底前)。组织学生撰写见习报告,开展见习考核,颁发见习证书,组织学生集中返程;梳理各队见习成果,组织撰写调研报告等,准备后期社会实践申优相关材料。
6.考核评优(9月-10月)。考核实习实践参与人员,评定优秀实践团队及个人。
7.成果展示(11月-12月)。以宣讲会、微沙龙、公众号推文、网络文化作品及成果展板等形式进行展示,组织各实践队进班级、进课堂、进网络开展实践宣讲。
八、工作要求
1.各院系务必重视报名动员和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政治素质可靠、能力水平过硬。各院系被推荐人选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学生暑期政务见习院系推荐表》(见附件),同时填写信息登记问卷(见文末二维码)并加入通知群(QQ群号640415766),并在2023年6月1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打包汇总后发送至hustzwjx@163.com。
2.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组建实践团队,每个实践队伍将确定若干负责人,具体负责队伍在实习期间的各项事务。同时每个队伍须建立临时党(团)支部,加强实践实习期间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
3.实习和实践期间应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工作报告、保密规定等要求以及工作单位的有关规定,队长应定期向指导老师报告学员情况,对因思想作风、违反工作纪律等原因不适宜继续实习实践的,将中止该学员本次的实习实践。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据校规校纪进行严肃处理。
九、联系人
1.选调生、就业相关 李小琳 027-87541745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一楼就业指导与服务大厅
2.青马工程和团学相关 孙海洋 027-87542103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504
3.研究生和研青马相关 梁媛媛 027-87542452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4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国家治理研究院
202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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