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要求,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鼓励和激发广大学生向身边的党员榜样学习,对标教育部“双创”工作,结合我校本科生党建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本科生样板党支部、党员标兵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本科生样板党支部
1.面向对象:全体本科生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已经获评往届“先锋党支部”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支委已换届的支部可以参选)。
2.基本条件:
党支部建设以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推进“新时代党旗领航工程”、党班团协同建设、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支部至少1名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党支部成立以来,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无违反校纪校规等情况。
(二)本科生党员标兵
1.面向对象:一般从民主评议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本科生中共正式党员中推选。已经获评往届“先锋党员”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2.基本条件:
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同学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党建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入学以来,获得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在榜样带动、联系群众、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乡村振兴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建设流程
1.推荐申报(5月23日——5月30日)
各院系结合实际、择优自主推荐。本科生党支部数量超过(含)10个的院系,每个项目的推荐名额为3个;本科生党支部数量超过(含)5个、少于10个的院系,每个项目的推荐名额为2个;本科生党支部数量少于5个的院系,每个项目的推荐名额为1个。请各院系于5月30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申报标兵党员提交附件1、申报样板党支部提交附件2和3)电子版发送至联席会邮箱:hustlianxihui@126.com,邮件请注明“院系+样板党支部/标兵党员报名”,纸质版(一式两份,盖院系党组织公章)提交至本科生工作办公室思想教育科(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507)。
2.创建考核(5月30日——5月31日)
本科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委对院系推荐的个人和集体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根据分数排名确定并公示展示环节入选名单。“本科生样板党支部”“本科生党员标兵”展示环节入选名单原则上不超过20个,考核阶段得分占总评分的30%。
3.答辩展示(暂定6月8日或9日)
入选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展示,学校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展评环节得分占总评分的70%,综合初选阶段得分,最终“本科生样板党支部”“本科生党员标兵”项目各取排名前15名,授予本科生“标兵党员”“样板党支部”称号。展示形式暂定4分钟的PPT展示。
4.典型示范
获得“样板党支部”及“标兵党员”称号的应自觉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积极配合展示推广工作,进一步推进本科生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标兵党员和样板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纳入“星火计划”学生骨干培训班培训体系,分享成长经历及建设经验。
三、组织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样板党支部”“标兵党员”的创建和展示工作,广泛组织学生党员、党支部参与,不断引导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院系要在推荐创建过程中,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党支部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深化落实,确保实效。各院系要积极落实本次创建和展示活动,推荐优秀的学生党员和学生党支部参选,及时总结好的做法与经验,报送活动信息动态,推动学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2023年本科生“标兵党员”申报表;
2.2023年本科生“样板党支部”申报表;
3.学生党支部开展党班团协同建设工作的典型案例。
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