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光谷晨星奖学金”是由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捐款设立,本基金用于促进华中科技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华中科技大学的优秀人才奖励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
一.奖励院系范围:
本奖学金以光电子信息为主导方向,奖励院系范围包括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武汉光电研究中心、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
分配方案如下:
学 院 |
奖励标准 |
奖励本科生人数 |
合计(元) |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
10000.00元/人 |
7 |
70000.00 |
武汉光电研究中心 |
10000.00元/人 |
5 |
50000.00 |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
10000.00元/人 |
3 |
30000.00 |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
10000.00元/人 |
2 |
20000.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0000.00元/人 |
3 |
30000.00 |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000.00元/人 |
2 |
20000.00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10000.00元/人 |
3 |
30000.00 |
合计 |
25人 |
250000.00 |
二.申请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勤奋、刻苦,某些学术课题的研究比较深入,或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光电子信息方向的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
(5)本科生需通过英语四级,且专业成绩排名本专业前25%;
三.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该奖学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 评选过程中要注重申报者的综合素质,全面衡量申报者的各方面表现。符合助学金条件的申请者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助学金申请表格》。经学院评审公示通过并签署意见后,将学生个人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华中科技大学学工部本科生办公室资助中心。
四.评审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格(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2.个人申请书(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3.个人证明材料汇总(建议做一个目录):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干部聘书等证明文件;
4.学院评选通知和评选结果公示截图(加盖学院公章);
5.其他参考资料。
五.评审材料要求
申请本奖学金的学生和相关院系应实事求是,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应具体生动、重点突出的介绍本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如填写内容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助学金者,一经查实,将撤销资助。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弄虚作假的学院,将取消该单位下一年的参评资格。
各学院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议推荐、并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并于2022年10月28日17:00将学生申报材料报送学工部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