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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本科生班级开展11月“主题班会”暨 “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8     浏览:

    各院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本科生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防范各类风险,积极创建“平安校园”“平安社区”,现拟在全体本科生班级中开展11月 “主题班会”暨“安全教育月”活动,相关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班会主题

    11月9日是第30个消防宣传日。结合消防宣传日主题“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在本科生班级中开展消防安全、法制安全、交通安全、防范诈骗等知识教育。

    二、 基本要求

    (一)开展主题学习

    1.线下主题班会学习。各班级在11月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专题进行班级集中学习。(学习资源见附件一:“消防安全”参考PPT;附件二:“交通安全”参考PPT)

    2.线上自主学习。

    (1)安全教育系列课程。本科生工作办公室联合超星教育平台建设的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安全教育系列课程之“消防安全”专题和“防诈骗”知识测试将于11月9日-12月10日开放。请各院系通知学生在“学习通”开展自主学习和测试,于12月10日前完成。(具体步骤见附件三:安全教育课程学习指南)。

    (3)法制安全知识学习。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深化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全体在校学生应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完成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知识学习和综合评价。

    请各院系自行完成学生信息导入,事务管理科已将管理权限授权给各学院安全员指导老师,账号为其手机号,初始密码为手机号后六位。请各学院自行在学习平台中添加班级、班级管理员,并通过班级管理员添加学生(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附件四:普法网系统使用指南)。信息导入完成后,所有学生应登录平台,在11月24日前完成学习。

    事务管理科将在上述平台开放后定期督导学生学习情况。请各院系加强引导,推动两个线上课程覆盖全体本科生。

    (二)开展自选活动

    本月内,各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防范诈骗等宣传教育和实操演练活动,有效增强学生防范意识,提升学生防范能力。

    (三)总结学习成果。

    请各班级将“安全教育月”“主题班会”等活动形成会议记录、图片记录(不少于3张)、新闻稿(图文结合)等,经院系审核通过后,各院系每个年级选取1-2个班级,将班会开展情况打包发送至:hustlianxihui@126.com,截止时间12月10日,邮件请注明“【安全教育月】+学院+年级+班级”。本科生工作办公室将在后期选取优秀做法进行推广宣传。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事务管理科李周密老师,电话:87540201


    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6日


    • 附件【附件一:消防安全参考PPT.ppt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二:交通安全参考PPT.ppt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三:安全教育课程学习指南.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四:普法网系统使用指南.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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