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和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有关评选条件、评选规定和评选程序,经个人申请、院系评议、院系公示、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全校含港澳台侨学生院系评议,拟确定以下55名同学为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现向全体教师和同学公示,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者,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的形式将反映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事务管理科,电话: 87540201(王老师)、87543456(任老师)。
获奖学生信息详见附件。
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