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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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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21年华中大“先锋党员”展评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12     浏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充分展示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鼓励和激发广大学生向身边的党员榜样学习,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新征程,党委学生工作部将面向全校本科生开展2021年华中大“先锋党员”展评活动。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引领作用突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能够带头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能够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践行者和宣传者;

    2. 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能够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参与党支部组织生活,保质保量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能够积极深入到班级、年级事务当中,带动全体同学扎实学习党史知识,讲好党史故事;

    3.学业成绩优秀。学习态度端正,能够主动参与科研学术活动、学科竞赛等,注重把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发挥专业特长,既专攻博览,又关心国家、关心人民、关心世界;

    4.志愿服务突出。能够扎根学生社区,服务身边同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品德高尚,充分体现无私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是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

    5.积极践行“四个服务”。不怕困难、攻坚克难,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科研攻关的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是就业创业、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能够充分反映华中大学生党员的先锋引领作用,并在校内外有良好的反响;

    7.本科生正式党员。

    二、评选流程

    (一)推荐报名(4月12日—4月20日)

    请各院系推荐1名优秀本科生党员参加展评,于4月20日(星期二)上午下班前,将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联席会邮箱:hustlianxihui@126.com。邮箱请注明“院系+先锋党员报名”,纸质版(一式两份,盖院系党组织公章)提交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507)。

    (二)初选阶段(4月20日—4月21日)

    党委学工部组织评委对院系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材料初审,遴选出入围展评环节的15名“华中大先锋党员”候选人。初选阶段得分占总评分的40%。

    (三)展评环节(暂定5月6日 星期四)

    候选人进行展示,学校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展评环节得分占总评分的60%,综合初选阶段得分,最终评选出10名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华中大先锋党员”。

    展评形式:

    PPT展示。候选人准备陈述稿和PPT进行现场展示,内容可涉及在政治引领、班团组织贡献、专业学习、实践服务、科研创新等方面突出作用的发挥,陈述时间3-5分钟。

    问答环节。由评委根据候选人的展示内容,向候选人提问,内容也可涉及党的理论政策、党史知识、时政要闻等相关的内容。时间为2分钟。

    三、宣传表彰

    (一)宣传

    学工部将通过微信公众号“HUST学工在线”等宣传人物事迹,线下在学生社区进行集中展示,营造浓厚的推优选优氛围。

    (二)表彰

    展评环节评选出的10名获选人,将获得2021年华中大“先锋党员”荣誉称号。

    四、组织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华中大“先锋党员”的推荐、评选和展示工作,广泛组织学生党员参与,不断引导学生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院系要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深化落实,确保实效。各院系要积极落实本次评选活动,推荐优秀的学生党员参选,并及时总结展示工作的做法与经验,报送活动信息动态,推动学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加吾哈 ,027-87542428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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