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和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有关评选条件、评选规定和评选程序,经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生工作处组织评议,拟确定以下50名学生为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现向全体教师和同学公示,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者,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电话:027-87542428(本科生工作办公室余老师)、027-87543456(本科生工作办公室任老师)、027-87542452(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杨老师)。
获奖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30日